我真正意义上第一次见到鹿晗是在摄影棚。
那时的鹿晗被一群人众星捧月地簇拥着整理造型,他听见有人喊了一声“老总他儿子来了”之后仅仅只是不咸不淡地侧过身瞥了我一眼,这一眼极轻极快,但只一眼他便又将身子侧了回去,没再施舍我任何视线。倘若不是我一直凝视着他,我想我并不会注意到他视线在我身上那短暂的片刻停留。
可当真是朵高攀不起的高岭之花,我心想道。
能在娱乐圈里混的多半都有副好皮囊——毕竟脸可是这个时代绝佳的一张通行证,但好皮囊也有优胜劣汰这一说,一些人单看是来说美的,可要摆在另一个美人前那也得逊色了。所幸,托我那搞传媒的老爹的福,我亲眼见过不少娱乐圈的明星。
亲眼见跟在屏幕上见能得到全然不同的感受,隔着一层屏幕,看见的那能一样吗。指不定屏幕后面藏着的究竟是魑魅魍魉还是什么。根据我的经验,有的明星就是纯见光死,跟一些网红没什么差别;有的极上镜,本人其实也没屏幕里瞧起来靓丽。
但鹿晗是截止到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教我觉得本人比镜头里还要漂亮上几倍的明星——漂亮,我只能想到这个词,我的词汇量太过匮乏,语言本身也有局限性。我甚至偏激地觉着再顶尖的镜头也只能拍出他原本相貌的十分之一,那些镜头压根配不上他。
他现在就站在那些配不上自己的镜头前,身上套着一件我见过的来自哪个奢侈品牌的宽大外套。我曾见过我一同僚穿过一件一模一样的,当时我觉得这衣服穿在他身上就跟服装市场批发的外套没什么差别,我跟他说你要真只是买件衣服穿,那花个两万买这么一件那还不如去批发几十件回来。但那傻逼说自己只是买个贵,买个衣服上的商标。
及至此刻我才发觉,一件衣服,要说它像不像地摊货的话其实不看衣服本身,有人能把奢侈品牌高定穿成批发的廉价货,那相对应的就会有把廉价货穿成高定的人,暴发户土大款跟世家贵公子只在一线之间。更何况那件衣服原本并非什么批发的廉价货色,穿在他身上也算是相配。
我爸是叫我来巡视员工工作情况的,我玩忽职守,单是盯着鹿晗一个人,就像其他所有人盯着他那样入迷。我记得谁曾经跟我说过,是谁说的不重要,管他是张三还是李四,重要的是那句话——鹿晗这样的人,看一眼少一眼,能见着面就多看会儿,毕竟你不知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着他一面。
我那群狐朋狗友别的正经兴趣没有,近来最中意的兴趣是包养小明星,无论男女。他们就爱出风头,连包养这种事儿都要拿出来搏一搏,比谁的情人漂亮,比谁的情人高贵。实际上谁比谁高贵啊,都给人包养了还能怎么高贵,一群傻逼。这群傻逼觉得平时看起来风光无限的明星就是要比情色会所里的高贵。
他们怀里的情人不停地换,只为出风头。在这场原因莫名其妙的比赛中,时常有人提到鹿晗。鹿晗符合他们所有的要求——漂亮,出名,娱乐圈人士,而且不爱搭理人。不爱搭理人的高岭之花的确是比主动黏上来的妖艳贱货要带劲,男人总有征服欲。
他们抱着逼良为娼的想法,但没有实行逼良为娼的实际性行为。原因很简单,他们是少爷,可鹿晗也是少爷,家里背景可能比他们还要富贵些,鹿晗大概比他们更担得上少爷这个称呼,他才不屑于他们的钱跟资源,这些玩意儿他要想要那便能信手拈来,哪有攀附旁人的必要?
娱乐圈一众明星向来对于特定的人群表现着不自知地讨好,可鹿晗不是,他从来没有表现过其他同行惯有的讨好,他只做他自己乐意的事情,谁都左右不了。我那时明白鹿晗有足够的资本随心所欲,对你笑也好,对你冷脸也罢,全看他乐不乐意。
有个二傻子还告诉了我他的亲身经历,他向鹿晗提出包养被拒后还跑去跟他爸说要整人家,结果被他爸好一顿教训,后来他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想要鹿晗的话,心里想想就好,碰不得。
月亮只能仰望,奢望能拥月亮入怀那是痴人说梦。这句话不无道理。
我想我是看得太入迷,以至于看出了幻觉。我看到鹿晗朝我笑了一下,那个笑容转瞬即逝,上一秒他还消费者,下一秒他就变回那个淡漠的模样,教我觉得真只是我自己的错觉。
但是出乎我意料的,这停留时间不长的笑并非是我的错觉,而是确有其事。
收工后鹿晗跟他保镖说自己去盥洗室洗下手,不用跟着。保镖比他高得多,身形也魁梧得多,听他说话会稍稍弯下腰,这时便有些小鸟依人的意味。保镖听罢后回答道,知道了,少爷——你看,他真是个少爷。
他去的时候从我面前经过,我闻到一股无法忽视的香气,我想那应该是他搽的香水,我觉得自己是真的有些走火入魔的征兆,我明明对那些搽香水的女人避之不及,现在却对他身上的气息甘之如饴。他侧过脸来,朝我笑,然后继续朝盥洗室走去。我怔愣片刻,继而心领神会,对跟我同来的助理说我也去趟洗手间。
我走到那儿的时候,鹿晗正在洗手台边上洗手。我当然是为了他来的,或者说,是他给了我一个暗示我才敢来的,不然我怎会贸然行动。我惴惴不安,我知道他是不会先开口的,需要我来迈出第一步。我想到底应该如何向他搭话,对话总得有个开头是吧。
我犹犹豫豫,快把他愿意给我的时间耗尽——洗手可花不了多少时间,就算是用最规范的七步洗手法洗上一遍时间至多也就五分钟左右——他已经直起身子,视线甚至没落在我身上过,他走到烘干机开始将手上残留的水分烘干。
机器发出的声音在我耳边轰鸣,我又想起那句话,不知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着他一面。这次错过,不知道还会不会有第二个机会。
终于,我说:“那个,你好——”
操,好烂的搭讪词。我感觉自己现在就像个第一次向校花搭讪的毛头小子,逊极了。
“你刚刚一直在看我,”他说,“我以为你有什么话想跟我说,结果只是想跟我打个招呼吗。”
不,没错,你没错,我肯定有话对你说,我在心里想。我突然羡慕起有勇气当着他面胡言乱语的我的几个狐朋狗友,他一看我,我他妈只能憋出一句你好来。怪不得我,人面对美的事物时总是胆怯的。
“小朋友,”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这样称呼我,看着我这个不敢开口同他讲话的懦夫,然后语气平平地说道,“你跟别人说话也这样吗,脸这么红。”
我只是摇头,真他妈尴尬又丢脸面。
他又笑了一声,“我要走了,真的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鹿晗无声地看了我一会儿,像是被我的胆小所打败,他伸出手来,“有带手机吗?”
我没有反应过来他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但是在第一时间将自己揣在兜里的手机拿了出来递给他。我的手机没有设置密码,他没有任何阻碍地就将手机解锁。片刻后他将手机归还,转身离开盥洗室,留我一人跟个愣头青似的站在原地。
他离开几分钟后我终于想起来看一眼手机,屏幕停留在微信好友申请的界面。毛头小子居然还真误打误撞地要到校花的联系方式了,我真该感恩戴德了。
直至后来我才知道,那时鹿晗一眼就看出我的心思,做他们这行的看人最准,跟什么人能够深交,跟什么人只能浅尝辄止,往往是一分钟内就能看出来的事。他对趋利避害这件事再熟悉不过,当然大部分时间中他不是在趋利,而是在避害。
他只是在躲避,并不对旁人造成实质性伤害,我甚至都找不到一个责怪他的理由。我凭什么怪他呢。凭他只用一眼就让我把自己的整颗心拱手送上?这可不是他的过错。
我有鹿晗的联系方式却一直不敢联系他,多窝囊呢。别人求不到的东西我得到了然后放在这里天天凝视,动也不敢动,这他妈真是暴殄天物。
每次点开跟他的聊天界面看着那两条系统自带的申请跟通过的消息,我就不禁想道,再这么下去,这两条消息怕是我跟他仅有的聊天记录了。
我在想联系又不敢联系的纠结中等来了与他的第二次见面,在一场我爸张罗的晚会上。有时候我真感觉我爸堪称神通广大,就这么一场晚会能把鹿晗给请过来。
我是独子,我爸一直想我继承他的衣钵,但奈何我烂泥扶不上墙,他对我简直是严加看管,恨不得每天把我系在他的裤腰上,他到哪儿我到哪儿。
这场晚会我原本是不想来的,我差点就买通医院的医生给我开个发烧的证明然后告诉我爸我身体不适就不参加晚会了,只差临门一脚的时候我爸的助理给我看了出席晚会的嘉宾名单,有别的什么人我都不管,我只看到鹿晗两个字。
——我想见他,很想见他。
为了见鹿晗,我甚至还把自己精心捯饬了一番,用心到像是要去相亲。我爸还以为我转性了,以为我终于愿意主动配合他的工作了。他瞧起来挺开心的,我就先不告诉他真相了。
照他的说法,晚会未对外界公开,能参加晚会的都是有身份地位的大腕跟一些文娱界人士,还有就是目前尚无所作为的少爷们。
嘉宾到场时间一般在开场前半小时左右,至少我那群不务正业的狐朋狗友都在这个时间到了,个个都跟拖家带口似的带着人来的——花钱包养来的情人。那个妄想过让他爹整鹿晗的二傻子来了,同样带着个人。
我想他是贼心不死,所以找了个低配版的鹿晗。操,算了吧,仔细看几眼之后我发现好像连低配版都称不上,至多只是眉眼间有几分相似,气质什么的完全比不上。就像一杯香飘飘放在一瓶香奈儿五号边上,这像吗?瓶里装的都是液体,名字里还有一个字一模一样,这当然有相像之处,可本质跟价值大庭相径。
还有那个买高定跟买廉价货似的也早早到场,又穿了一身大牌新款,但是平心而论,真就穿得跟个推销房地产的房屋中介一样。
不过也有迟到的嘉宾,譬如鹿晗。
迟到没什么,至少他迟到没什么,我觉得他甚至都可以直接放我爸鸽子,也放在场所有人的鸽子,没什么不可以的。他要是真放了人鸽子,对方说不定还会替他找好为什么放鸽子的合适理由,然后说没关系没关系,不是你的错。谁能忍心怪他。
今晚来了不少明星,也不乏有名气的当红小花与小生,不过跟他相比那自然是还不够格的。在小花与小生忙着同在场的大腕们打好关系时,鹿晗才不紧不慢地到场。他身旁照例跟着个保镖,明明只是出席晚会却搞出来种黑道少主参加接任仪式的既视感来。
他身量没我高,但是贵在颀长与身材比例好,他穿着套熨帖的修身黑西装,脖颈与背部的线条近乎成一条直线,尔后以一个不甚明显的角度逐渐内收,腰线狭窄。我先是想这腰也忒细了点,我觉得自己应该一手就能揽住他的腰。接着我又是想鹿晗这套西装有些许眼熟,我扭头一看,心说怪不得眼熟呢,跟那个大牌穿成批发货的衣服是同款。
我都快笑出声了,撞衫不可怕,这话下一句不管换谁来都回答得出来。
鹿晗一来,我爸就热切地走上前去跟他握手打招呼,在场的别的明星哪有这待遇,那都是他们主动凑上来跟我爸打招呼。他连仪态都比其他人好得多,跟我爸握手的时候他也鞠躬,但只是微微弯下腰身的一个鞠躬,完全没有其他人那样做小伏低的谄媚劲,他的矜贵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他只是对年长者鞠躬,而不是对上位者鞠躬。
与此同时,我感到现场的氛围突然就变了,最明显的就是站在我身后的二傻子对那个低配版的态度。本尊跟高仿之间的差别简直是天差地别。要我说,你自己不知好赖,求而不得找个次品顶替,怪人家顶个什么用。
几乎全场的人都在看他,直到他入座,那些视线也不曾从他身上挪开半分。视线含义各不相同,有的嫉妒,有的艳羡,有的则是已经在脑海中将他身上的衣物全部褪去。所有人各怀鬼胎。
照理说嘉宾位置是按类别分的,一类人坐一起,但鹿晗没坐文娱人士聚集的那桌。起初我没在那桌的任何一张椅背贴着鹿晗姓名的座椅,现在一看,原来是我找错了地方,他跟我爸一样的那群大老板坐在一起。
我们这些纨绔就在他隔壁那桌,一群人对他的视线毫不掩饰。
二傻子问那个跟鹿晗有几分神似的小明星,之前有没有见过鹿晗。对方说没有,鹿晗前辈这样咖位的哪是自己想见就能见的。我看得出来,这个小明星在尽力逃避有关鹿晗的话题,但他又逃避不了,他的金主可缺心眼儿着呢。
这不,他的金主又发话了,问他知道自己跟鹿晗长得有几分像吗——个傻逼,自己没本事买正品,搁这儿朝高仿的尊严开火呢,明里暗里嘲讽高仿仿得不够格。小明星也不敢表现什么,只是很小声说知道,有人这么说过,但是怎么比得上前辈本人。
这样的情景让我感觉自己头疼不已,这都是什么傻逼。
我扭过头去看隔壁桌的鹿晗,他坐在那儿,脸上仍是没什么表情,不管坐在旁边的人多么激动地在说着什么,鹿晗都只是漠然地微笑点头。他那位保镖就站在他身后,可尽职尽责,我起码看到了五个想接近鹿晗的人都被保镖拦住。我感觉自己也会是这个下场。
我真就是个懦夫,我只敢在这么多人的掩护中看他。
但森林没藏住我这棵形单影只的树。
他回过头来了,我这个偷窥犯被当场抓获。
没有比偷看被本人抓包更尴尬的事情了——至少今晚没有比这更尴尬的事情了。鹿晗甚至是笑意盎然地跟我对视,直至我爸从台上下来请他上台去唱首歌,他才堪堪移开视线。
我爸请他上台唱歌时的语气那叫一个卑躬屈膝,整个画面瞧起来就跟请梨园里头最有名气的角儿上台唱一曲似的。
在场的一众明星里不乏会唱歌的,专业歌手也有几位,若是叫他们唱,那是给他们长面子,那是瞧得上他们。但要是叫鹿晗来唱,那是给我爸长面子。鹿晗自个儿愿意唱几句那最好,不愿意我爸可就要在这么多宾客眼前丢脸面。
长脸或丢脸,只在鹿晗的一念之间。我爸这是为脸面走钢索。
鹿晗真是位活菩萨,他不想我爸一大把年纪了还当众出丑,犹豫片刻,继而答应了他的要求。他拿着话筒一站上台,底下的掌声热烈到堪称沸腾的程度。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自己没什么准备也没开嗓,给大家献丑了。
那有什么关系,哪怕他扯着嗓子给底下唱一首生日快乐歌底下都会热烈鼓掌表示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他们看的只是他这个人。
当然鹿晗不会真唱首生日快乐歌敷衍我们这一群人,他清唱了首Eason的《富士山下》。晚会的话筒再烂,设施再磕碜都不影响,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如同雾凇沆砀,像水滴滴落镜面。
——谁都只得那双手,靠拥抱亦难任你拥有;要拥有必先懂失去怎接受;曾沿着雪路浪游,为何为好事泪流;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
可能因为我不会说粤语,所以连他的粤语发音我都感觉无可挑剔,我甚至觉得他说粤语的腔调要命一般地迷人。
我听鹿晗唱这首歌,想起林夕所谓的“富士山爱情论”来。
——你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方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如此,逛过就已经足够。
我思忖这不是我的自作多情,他可以选择任何一首歌,他自己就是个歌手,他大可以选择自己的歌,或者其他歌手的其它任何歌,但他偏偏选了这一首。于是我认定他选这首歌一定有不同寻常的深意。
我没有办法移动一座富士山,所以我要自己走过去。
我没有办法让鹿晗向我走来,所以我要自己去找他。
在这一刻,我终于彻悟,自己不该再在原地踟蹰。
道阻且长,我想到这四个字。该怎么说呢,我不是没追过其他女生,但把追女生的那套放在鹿晗身上就行不大通了,他比那些女生还要会推拉,也就是欲擒故纵——我也不敢确定这是不是欲擒故纵,姑且这么认为。
我想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里我有十个小时的时间都在等待他的回复。做这行的都忙,我知道,他们都是在以一种毁掉自己的状态在工作,想名气,想名利。不过鹿晗已经过了这样的阶段,他名利双收,早已不用透支自己。
所以我琢磨不透,他那么晚回复消息究竟是因为他有事在忙,还是在有意推拉。
我觉着自己很俗,坚持每天给他发早安晚安,我真想不出别的什么话来展开话题,明明我追我那些个前女友的时候对这招不屑一顾。他回复我的时间从不固定,日上三竿或是午夜凌晨。
鹿晗哥——我这么称呼他,我每次这么叫他心里都心不甘情不愿的,比起叫哥哥之类的,我更愿意叫他姐姐。我不认为姐姐是女性独有的称呼,所以我想叫他一声姐姐,但倘若他真是女性,我想他对我的吸引力就不会如此之大了。
不过我知道他肯定不喜欢别人这么叫他,于是我在对话框内输入鹿晗哥三个字,却在心里一遍遍地叫他姐姐。
这条消息发出去没一会儿,他就发来了一条语音。
“嗯……早上好。”我敢说他绝对是一片睡眼惺忪的模样,话语间都能听出模糊的睡意。我脑海中没由来地冒出一个想法,一定抓住这个机会。我赶紧回复过去,“鹿晗哥今天有空吗?要和我来次date吗?”
他没立即回复。我开始担心是不是问得太过直接,担心用了date这个词让这句话看起来太过轻浮。
“今天没行程,想和我去哪里date?”
我惊得快把手机甩到地上,我让自己冷静下来,回了秘密两个字给他,实际上是我还没想好带他去哪里date,我怎么想得到这件事会发展得这么的顺利。我问:“要我来接你吗?”
他发来一个地址。
我开车进来的时候被保安室的保安强行叫停,仔仔细细地跟业主确定了有我这么个人来拜访之后才肯放我通行,安保设施一流。他家真配得上豪宅两个字,我感觉我目前,或许再过个好几年也不能独自负担起这么一套房的费用。跟他一比,我觉得自己的生活就是小布尔乔亚式的。
我下车按了门铃,然后站在门口等他出来。
他是接着电话出来的,看见我之后朝我点了点头,勉强算是打过招呼了。我注意到一点,他跟电话那边的人说的是韩语——思密达语我还是听得出来的,对方是韩国人。我特意去了解过有关于鹿晗的事情,他在韩国出的道,认识几个韩国人再正常不过。只是我没想到,归国这么久了,他的韩语还能说得这么流畅。
他坐上副驾驶座时我有些局促不安,我强装镇定,脑子里却仍是浮想联翩,我不免要担心自己说不定过会就把油门当成刹车踩。他今天穿的是件海军蓝的夹克,我认出来是跟他拍杂志那天穿的那件一样的牌子货,还是今年新款。那个傻逼说不定又买了同款,我想,这样的衣服穿他身上才算锦上添花。
当初选择车配饰时我就没想过要配auto perfume,我怕我车开到一半吐出来。我觉得这东西能要我的命,与其叫auto perfume还不如叫auto poison。不管是女人身上的香水还是车上的香水,我都认为它们跟氯气这样的有毒气体一别无二。
然而这样的想法在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被推翻。我头一遭感受到香水这东西原来真的能勾魂摄魄。我心猿意马,车都快没心思开了。
“红灯,停车。”他突然出声提醒我。
我回过神,看见前方的红灯,匆忙踩下刹车。他整个人因为惯性朝前倾去,所幸他系着安全带,不然我得愧疚一辈子。
“你会不会开车的呀,小朋友。”车子平稳下来后他以一种戏谑的语气说道,“我很久没见过开车开得跟你一样四平八稳的了。”
他这话是在反讽我的开车技术过于差劲,换作别人这么说我可能已经反骂回去了,但偏偏是他这么说我,那感觉就有点不一样了,有点别的意味了。怎么说,有点妻子跟丈夫埋怨的味道,我听得还挺乐意的。
现在这个空间之内只有我跟他两个人——这样的认知教我面红耳赤起来。我不清楚他有没有瞧见我这副窘迫的模样,我总觉着他要是瞧见我这副模样他就得在心里头耻笑我了,毛头小子,把人约出来了还在这儿脸红到红灯都看不进眼了。
约他出来是我心血来潮做出的决定,我实在想不出能带他去什么别出心裁的地方,以往跟女朋友约会的就是逛街吃饭,最后再看个电影,跟过流程似的。所幸他没什么意见,答应得很随意。
他站在柜台前,稍长的刘海跟戴得足够严实的口罩使得他近乎只露出了一双眼睛。我以为他是来给自己挑手表的——我听说他喜欢收集手表,结果他跟柜员说想看看手镯。他把各种款式的手镯都看了一遍,接着说道想看看情侣款。我顿时杵在原地不知所措,操,我可没听说过他有男朋友或者女朋友。
他没察觉到我那点绝望的心思,挑了一对白金的手镯,一只开口一只闭口,甚至报尺寸给柜员的时候都显得驾轻就熟,连试戴试尺寸不用。他刷卡付款的时候很干净利落,没给我任何代替付款的机会。柜员问,是礼物还是?他说,礼物。
我终于是松了一口气。
我耐不住好奇问:“是送给谁的?”
他把几缕遮挡了视线的刘海撩到耳后,抬起手时自袖口里露出一小截跟他方才挑选的手镯同款式的玫瑰金手镯来,他从善如流地回答道:“一个比较亲近的小朋友。”
日后我回想起他这句话时不免要发笑,笑他不坦荡。笑完后我才发觉,他哪里是不坦荡,他坦荡得彻彻底底,甚至都不屑于在我面前掩饰,只得我一人在做专属爱情的美梦。那人在他心里确实只是个不懂事的小朋友,他没说谎。我也是。我对他来说也只是个少不更事的小朋友。
我想今天最大的进步应该是自己跟他说话时不会再像最初那么紧张。
他和那些女孩儿完全不同,他愿意逛街,可他不会同女孩儿们一样拿腔拿调地撒娇好让我拿出信用卡来。替她们刷卡从某个方面来说的确满足我物质的虚荣心,我向来热衷于被人所需求时的虚荣。但是他偏偏是个一秒刷掉卡里六位数都不眨眼的人,我的虚荣心还没这么受挫过。
我今晚的支出只有两杯冰美式跟两张电影票——就连在外用餐的钱都是他出的,见鬼,他一边说着怎么能让小朋友请客一边把卡放上了pos机。我感觉在我尝试第一口冰美式皱起眉头的时候他便已经知道我是个口味偏甜的大龄儿童,丢人丢到家了。当然我最后强撑着呕吐感喝完了那杯冰美式,怎么会有这么苦的咖啡。
先前我还妄想过鹿晗会对爱情片感兴趣,没想到他一听到片名就笑出声来了,他说,你喜欢看这种片子啊,小朋友。我顿时无语凝噎,我自己看电影当然不是这种口味。这部电影从头至尾都在无病呻吟和强装文艺,男主设定是青春阳光高中生,但找的演员成熟得能演男主的教导主任。鹿晗好给我面子地看完了全程。我要是他,我已经半路甩脸色撤退了。
看这种片子的情侣偏多,我订票的时候耍了点小心思,买的情侣座。隔壁座的女生想必是个心思细腻的人,看到最后已经是眼泪涟涟,然后和男朋友拥吻起来。我一扭头不小心看到这样的画面,匆匆忙忙地又把头扭了回来,非礼勿视。可他还是笑着的,瞧起来情绪毫无波澜。
左边在接吻,右边在调情,前面在互喂爆米花,我在中间连摸黑牵一下鹿晗的手都不敢。我还不清楚现在他对我的限度在哪里。我不想打草惊蛇。电影结束时我都跟他保持着一段安全距离,我想自己还真是怂出本事来了。
看完电影我送他回家,在他跟我道别完打开车门准备下车时我突然间福至心灵,伸手握住他的手腕,随即我感到一阵刺痛——他戴着的那只手镯是开口的,它见我欲行不轨立即对我实施惩罚。鹿晗惊慌地看我,让我进去处理一下被他手镯豁开的伤口。我就这么进了他家,顺便得到了他亲手帮我处理伤口的待遇。
我觉得自己还真是有赚到。
他对于我那个自作自受的伤口感到了愧疚,接连几天都要嘘寒问暖地问一下伤口愈合了没有。我一边说没事就快好了不用担心,一边心里想着他多关心我一点。但那只是一个伤口,就算愈合得再迟缓,我也不能一直用它作为牵制鹿晗的凭依。况且这伤口不是因鹿晗而来,想要凯旋,我得转换进攻方案了。
四月初的时候,我开始着手给他准备一份生日礼物,我知道他喜欢收集手表,思前想后,最后还是给他准备一只手表——这大概是我今年最大的一笔开销,我觉得我跟穿衣服只穿最贵的傻逼没什么区别了,但是准备得稍微廉价一点我会觉得配不上他。我又耍了小心思,我在装它的盒中藏入一张正面写着ÉLu,反面写着Passe une merveilleuse journée的印花纸。
我爸想让我学经商然后接手他的衣钵,但我不,我跑去学了语言专业,学的法语。学了自然没什么实际的用途,我一不去法国,二不去当法语教师,这专业学完了就跟废了一样,为数不多的用途是唱法语歌和追人。我前女友是我在她宿舍楼底下弹着吉他唱着法语歌追到手的。
我肯定不会认为追他跟追其他任何人一样轻而易举。他是最特殊的。
在他生日前一周左右的时候我尝试过再次约他date,但这次显然没有上一次那么幸运,他回复我说他在韩国。我当然觉得沮丧,可这份沮丧我不好表现出来,我只能问他到韩国是因为什么行程吗。他说给一个小朋友过生日。
又是小朋友,你到底认识多少小朋友,那位小朋友还能让你特地从中国飞到韩国就为了给他过个生日,我真的很想这么问他,不过我只是想想,我还没有问他这个问题的资格。我甚至疑心他愿意同我联络是因为他凭空多出来的母性,我觉得我叫他姐姐真是再合适不过,我可没遇见过这么温柔的哥哥,在我极为狭隘的认知里,只有姐姐会给予我毫无理由的温柔。
我想起那对手镯,我恍然大悟,原来是他。旋即我对一个未曾谋面的陌生人生出了敌意。
我问,鹿晗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21号就回来了。他回答道。
我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出,他生日就在20号,但他在韩国待到21号才回来。我在心里骂了句国骂,然后装得委委屈屈,问他,你不回国过生日的吗?
他说:可我已经答应人家了。
没有办法,我再胡搅蛮缠的话他肯定要说我小朋友不懂事了,我只能说,那21号我去机场接你好吗?
4月21号当天我提前三个小时到达机场。
一群乘客从通道里鱼贯而出,我一眼瞧见他——就是人群里气质最特殊的那个。他很惊喜似的朝我走过来,我没顾得上跟他先寒暄几句,怕他被人认出来,赶紧把人带到停车场坐上车。
他问,“等了多久啊?”
我睁眼说瞎话,“没多久。”
也不知道他是信了还是没信,总之他没再问,笑着点了点头。
我像个尽职尽责的司机,连到他家的路都记得一清二楚,我思索着我是不是也该叫他声少爷。
期间他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接电话时还温声细语地跟我说一句,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
“你再怎么叫晗晗也没空,你要主动找我,我倒是会看着档期安排一下和你见面的时间。”这句话他是笑着说的,很显然用的是一种开玩笑的语气,“下次想送我回家你记得预约,现在我有别的小朋友送我回家了。”
我不想出交通事故,但我控制不住自己偷偷地瞧他几眼。我注意到他左手上的玫瑰金手镯已经被换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开口的白金手镯。我肯定认得出来,那是那对情侣款里的一只。
我真觉得自己的确怂得有水准,我没问什么,我只是当作什么都没看见。趋利避害是每个人都会做的事,没有必要主动地往害上靠。
下车前,我把那个四月初便准备好的礼物递给他——在此之前它一直躺在后排车座上,为了保护它的安全,我甚至仔细地给它系上了安全带。我很慎重地把它交到鹿晗手中,慎重得就像交出一只装着求婚戒指的丝绒的盒子。他问,给我的?我说,生日礼物。
他嘴角漾起一个笑来,“我能现在打开吗?”
当然,当然可以,他想怎么样都可以。我就看着他解开礼盒上的丝带,在他看到那只表后露出了一个我预想之内的笑容,随即又给出了一个我没预料到的反应。
“这是相当于送了一辆跑车给我啊,小朋友,”他说着,然后将礼盒重新盖上,“心意我收到啦,但表你还是拿回去吧,收下的话我会感觉过意不去。”
操,我着实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种回答,礼物原本就是特意为他准备的,我自己也没有这种爱好,就算拿回去也只会把它放着落灰。我都交到你手里了,我还能乐意把它收回来?
“不是,鹿晗哥,我都送到你手上了,”我把那个盒子按回他手上,“也就一块表。”
“但是这表七位数呢,你爸知道你这么一掷千金吗。”他力气没我大,挣不开我的手,只好开始跟我讲道理似的说道,仿佛我是个不懂事的小孩儿。
这一句话确实踩在我的痛脚上了,我目前的的确确还是个经济尚未独立的阿斗。我一时间竟是想不清楚到底是花钱包养小明星比较败家,还是花七位数给心上人买个生日礼物比较败家,可能是半斤八两吧。真要摸着良心说的话,倘若花钱就能让他死心塌地跟我在一起那也不是亏本买卖,而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我跟他面对面僵持,最后他败下阵来,“你呀,你送我表还不如请我看电影呢。想要什么作为回礼吗?”
见他让步后我有些忘乎所以,随口说道:“想要哥的一个吻可以吗?”话一出口我惊觉自己似乎忘乎所以过头了,这话也太轻佻了些,他显然被我这句话给吓到了,怔愣着还未有所反应。想着得赶紧亡羊补牢,我刚忙补一句,“我开玩笑的,其实看电影就——”
我的下半句话哽在喉咙里。
他扯着我的外套把我扯到他面前,然后轻轻地吻在我的脸上,柔软的触感只持续了几秒的时间,随即他放开了我。起先我没反应过来,跟个愣头青似的就愣在那儿,等他说了那你明天来接我,下车离开后我的意识才堪堪回笼。
“我操。”我伸手摸了摸刚刚被他亲了的那么一小块地方,觉着自己的脸烫得快要爆炸。他这也太懂得怎么撩拨人心了,实打实的法式热吻都不一定有刚刚那么轻轻一下来得带劲,我的心现在还狂跳不停。
今夜我大概要彻夜难眠。
我爸最近策划着创办另一本时尚杂志——先前他总想着只自己一家公司就跟其它所有公司分庭抗礼,而现在他意识到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一家独大是不可能的事了,除非明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于是他找来了他几十年的好兄弟和几个搞出版的,还有我跟那个找高仿的傻逼——我爸跟他爸相信他们的衣钵总得交到我们手上,得事先了解一些企业内部事件。
在餐桌上,我爸侃侃而谈,说主办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各种纸质材料他都已经派人去办了,杂志的栏目以及各种各种,他都已经初步拟定好。我跟那傻逼坐隔壁,作为唯二在场的两个小辈插不上嘴。
听完我爸的话后,在场的一个个都表示好,可以,也不知道究竟是真心还是假意。两位老总几乎将各项事务都商议了一遍,最后我爸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封面找谁来拍?
新杂志主攻国内市场,后期会向国际发展,他们现在主要考虑找一个本国艺人来当封面人物,要先打开国内市场。有知名度,要镇得住场,还有瞧起来得fashion一点,哪有时尚杂志会找土包子来当封面人物的。这是我爸的原话。
我爸不愿意退而求其次,他说自己想过一些人选,但请得到的不够格,够格的请不到,所以趁着今晚和大家商量商量。傻逼他爸思索片刻,然后说,“我觉得鹿晗可以,他镇得住,知名度高。”听罢我爸颇为无奈地表示,“鹿晗够格但是请不到,上次请他拍就把我累得够呛,他这牌儿有够大的,有钱都请不到。”
那当然,人家又不缺钱,我心想。
这时坐我旁边的那个傻逼突然开口了,给我吓一跳,“那托关系找鹿晗啊。”
我爸饶有兴趣地问:“怎么托关系?”
“你不是认识鹿晗吗,我上次看到你们一起出去来着,”他用胳膊肘杵了我一下,“我还看到你联系人里有他的号码,是他私人联系方式吧,应该能凭着这关系请到的,对吧。”
这傻逼怎么知道我跟鹿晗一起出去的?他他妈什么时候看到的?连我有鹿晗联系方式这事儿都知道,操。在场的,除了他,谁都没想到我有那么大的能耐,所有人的目光就这么聚集在我身上,我被盯得浑身不自在起来。
“你真的认识鹿晗?”我爸问。
我不想承认,我已经预见我承认这件事后他们要我厚着脸皮去找鹿晗的场景了,可是我也不能狡辩我不认识鹿晗,我怕他们要我当场亮出联系人列表。
“认识是认识,但是——”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我爸迫不及待地下达命令,甚至不等我把话说完,“那你现在给他打个电话,问问看。”
他已经摆出了“你小子别不识好歹”的表情,我没法推诿。
在我拿出手机拨通鹿晗号码的期间,我已经把旁边那个缺心眼儿的傻逼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了一遍。现在万籁俱寂,所有人都在等待电话被接通。我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正在拨号,心里默念,别接别接,千万别接。但是事与愿违,那边接通了电话,接着一声不轻不重的“喂”传入包厢内每个人的耳朵——我爸要我开着免提。
我艰难地破开嗓子喊他,“鹿晗哥。”
“怎么了吗,找我是有什么事吗?”他说着,那边传来一声猫叫声,我想那应该是他的猫。
“没什么事情,”我想着自己应该怎么样才能把话题引到杂志封面上,“哥你最近有什么工作安排吗,有的话我就不麻烦你了。”
“你想麻烦我什么呀,说给我听听看。”
“是这样,我爸有办新杂志的意向,他交给我一个任务,让我去联络合适的艺人来拍摄封面和内页,”我又开始睁眼说瞎话,只希望鹿晗听了我的胡言乱语之后立即挂断我的电话,“我想了一下,我好像只认识你……”我越说越心虚,最后干脆没声了。
“小朋友,你还真是什么也不懂诶,工作事宜应该联系我工作室的,你直接来联系我本人了。”他沉默了片刻,然后很轻地笑了出来,说道:“合同拟定好了吗?”
我下意识反问:“什么合同?”
“工作合同啊,有时间把合同送过来吧。”他说,“还有其他事情吗?”
他答应那一刻我的形象在我爸心里突然高大了起来,他们都没想到鹿晗答应得那么轻而易举,甚至我也没有想到。我爸发现我除了败家和说几句派不上用场的法语之外原来还有别的用处。
一群人在敲定封面人物后高兴得喝成一滩烂泥,最后清醒的只剩下我跟那个傻逼。我没喝酒,因为我知道我还得开车送我爸回家,我可不能因为酒驾被押送至公安机关。临走前,那个傻逼凑到我身边说,你怎么就那么有手段的啊,他声音那么好听,在你床上是不是也叫得那么好听。
操你妈,滚开。我转身给了他一拳。
要是说直至这个傻逼说出这句话之前我是恼怒的话,那么现在的我简直算得上是暴怒。我不清楚我的怒气是因何而来,可能是因为我被踩中痛脚——实际上鹿晗只亲过我的脸,那是我跟他最近的距离;也有可能是因为我觉得这话是在侮辱鹿晗——这可太奇怪了,以往的我明明对罗曼蒂克式的柏拉图爱情嗤之以鼻,但要是能跟他在一起我也愿意。
几天后,我借着送合同这个借口跑去了他家。那可能是我整个人生以来,最后悔的一个决定。我记得自己满腔欢喜地来到他家门口,按了门铃后,站在门口稍等一会儿,然后门打开了,鹿晗出来了,背后还跟着个瞧起来年纪跟我差不多的年轻男人。
“你来啦。”他说。
鹿晗笑意盈盈的,他背后那个男人却不是,男人冷着一张脸,抱着手臂靠在门框上,以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盯着我。我想男人对我的第一印象绝对不好,因为我也是,看见他的第一眼我就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
是春季,气温还不太稳定,今天挺冷,这时恰好一阵冷风吹过来,鹿晗倒吸一口凉气,接着问我:“来都来了,进来坐坐吗?”
我靠着自己的直觉感觉到倘若我答应他的邀请,那么万劫不复可能就在前头等我了。可我说:“好啊。”
说实在的,我觉得那个男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是谁,直到我坐到客厅的沙发上后我也没想起来他是谁,不过八九不离十应该是跟鹿晗有一定关系的人。
我跟他坐在面对面的两张沙发上头,互相看对方都很不爽。我还无法确定他对我敌意的来源,但我对他的敌意是因为情敌相见分外眼红。鹿晗留我俩在这儿暗自对峙,自己去了厨房。按道理来说我跟他应该友好地握手再打个招呼,可是我不愿意,他也不愿意。谁先开口谁就输了。
我跟他又僵持了一会儿,没等来鹿晗,倒是等来了鹿晗的猫。它从沙发后头不知道什么地方钻出来,叫了一声,然后抓住了男人的裤腿,男人顺势弯下腰把它抱了起来。他抱猫的姿势很娴熟,我想着应该不是他第一次把它给抱起来,而且它对抱自己的男人没显示出任何的抗拒。我感觉到自己已经在暗中输了比赛的第一回合。
很快第二回合我也败下阵来。
——我看见他左手上的手镯,跟鹿晗的那只是配套的。
“好像只有速溶咖啡了,不好意思噢。”这时鹿晗拿着一个玻璃杯从厨房回来了。他大概没想到我们两个会坐得这么远,看到我们时还愣了一下。他经过男人面前时我清清楚楚地看见男人伸手捏了捏他的腰,很轻佻的一下,鹿晗习以为常地把他的手扯开,然后弯下腰带着笑对他说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懂。在此期间,他们给了彼此一个吻,鹿晗大概是觉着不好意思,不轻不重地在他肩上拍了一下。
要不是我知道鹿晗这人没什么坏心,我简直要以为他是有意的了,我握着那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只一口就让我起了反胃感。怎么会有这么苦的咖啡,苦到我想落泪。
“合同样本在这里了,鹿晗哥。”一开口我才发觉自己的声音有些颤抖。
“还真是麻烦你过来送一趟,”他说,将那几张装在透明文件袋里的纸张取出随意浏览了一遍。
“没关系,不麻烦,是我麻烦你了,”我又在心里开始骂那个傻逼,觉得我现在这么惨都是因为那个傻逼,但表面上还是一副和颜悦色的模样,“我爸说如果你看过合同觉得没问题的话,明天就可以当面签合同了。”
“行。”
说完合同的事后我匆忙地落荒而逃。他没下逐客令,甚至问我要不要留下来吃个饭,我怎么可能答应?我留下来看你们多甜蜜?我的脸皮还没厚到那种程度。我怕自己再多待一秒就按捺不住抓住他的衣领质问他为什么要骗我。
我想起高中时我有个同学跟人谈恋爱,对方脚踏两只船,跟他在一起之外还跟隔壁学校的篮球队长勾搭在一起,除了他本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他被对象严严实实地扣了一顶绿帽,他本人却还执迷不悟。
从某种方面来讲,我比他还惨上一些,我也不是鹿晗的谁,我又不是他男朋友,顶多算个备胎,我他妈连被戴绿帽的资格都没有。这些日子我当个备胎当得尽职尽责,该嘘寒问暖就嘘寒问暖,该送人回家就送人回家,尽职尽责到把自己当真了,结果人家正宫在韩国呢,正宫一回来我什么也不是了。
这么多年来我情场得意,没想到头一遭失意就跌得这么疼。我应该切断和他的关系了,可我还舍不得,我还想跟他藕断丝连。我甚至想过去挑拨他跟他男朋友的感情,但我觉得这样的手段太过卑鄙。我从来没在恋爱中遇到过与此相似的状况,我毫无对策。爱真的就能让一个人卑微到尘埃里。
我开始跟他冷战——我单方面的,他一般不会主动联系我,除了我被他手镯划伤的那段时间。我又悲惨地认识到一个事实,只我一人深陷泥潭,他在岸上自上而下地看着我呢,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他就要离开了,我就要失去我的姐姐了。
就这么一场单方面的惨烈失恋教我身心俱疲。
我约了那群狐朋狗友出去喝酒,我情绪失控,几乎边哭边给自己灌酒,我喝到断片,什么都不记得。据他们事后回忆,我当时哭得可能像是确诊了绝症,时日不多。而且我单是哭还不够,我是一边哭一边叫他的名字。他们都以为我是要疯了,见过喝多的喊另一半名字的,见过喊父母的,没见过喊明星名字的,还喊得这么肝肠寸断。
据说那个衣服只穿最贵的虽然不明所以但仍然过来安慰我,我突然觉得对不起他,他这个兄弟还是够义气的,我以后应该不会再骂他了。
不知道是谁在我手机联系人里发现了鹿晗的名字,他们半信半疑地拨通那个电话,接通之后又半信半疑地问了一句哪位,是鹿晗吗?他大概有点懵,愣了片刻才回答,“是我,怎么了吗?”够扯的是,他们居然拜托了鹿晗过来接我。更扯的是,鹿晗居然答应了。他们可能也没有想到能在大半夜叫鹿晗过来接我回家。
当然鹿晗不知道我家在哪里,所以理所应当的,他把我带回了他家。这就是我现在躺在他家的原因。
他趴在床边,很惊喜似的,“终于醒啦。”
我浑身一个激灵坐了起来,他看着一惊一乍的我,只是很轻地笑了一声然后坐在了床沿上,这时我瞧见他嘴角有个血痂,暗红色的惹眼得很。他很显然注意到我的视线——他对旁人视线的敏感程度要比一般人高得多,他抬手用拇指指腹按住那个血痂,语气带笑,“你咬的,不记得了?”
操,我喝醉了之后这么有能耐?醒着时手都不敢牵一下,醉了就敢搞强吻了。
他又说:“你还废了我一件衬衫,记得吗?”
我什么都不记得,半个字都说不出口。我想我给他的印象已经差得达到阈值了。很快,我想起什么,于是犹豫着开口:“你男朋友呢?”
他颇为疑惑:“什么男朋友……?等等,你说他啊。”他反应过来了,“他不是我男朋友。”
我第一反应是他在耍我,这话简直毫无说服力,可都说眼睛是不会说谎的,我在他的眼里找不到半分欺骗,我简直要开始恨他这双眼睛了。“可是,可是你跟他……”你跟他戴着那对情侣手镯,你明明恐高却能为他飞去韩国,我问不出口。
“他真的不是我男朋友,他也只是个小朋友,”他又否认一遍,旋即蹙起眉头,很困惑似的,“该怎么说呢……”
你快说啊,说点什么都好,敷衍我也好,骗我也好,再漏洞百出的谎言我都会相信的,只要你一句话我都会立即死心塌地选择相信你。
“欸,你别哭呀。”鹿晗可能已经在后悔昨晚带我回家了,好窝囊一男的,话没说几句这又开始掉眼泪。当我还是个小学生时我就因为太闹腾被我爸用鸡毛掸子打,但那样我都不会哭着躲到我妈身后,现在却偏偏止不住眼泪流淌,好丢人。
凭什么啊,为什么啊,就凭他一句话能比我爸打我还疼吗?
他像个真正的姐姐一样将我抱住,我也像个真正的少不更事的青春期少年似的将头埋进他的颈窝,我真的好痛。“你和他是一样的啊,”他说,“虽然这么说不太好,但我还是想告诉你,很多事情并不是只有情侣才会做的,也不是只能跟一个人做的,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他捋着我的头发,声音压得很轻,“喜欢也好,爱也好,给予的对象其实不止一人。”
我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
我和那个人,或者是其他什么人对于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他永远不会只爱我一个,他将他的爱平等地分给爱他的每一个人,人人平等,多公平公正。可我却只能爱他一个,凭着他施舍给我的一点爱意我就该感恩戴德,所以我说这是彻彻底底的不平等条约。我能说他薄情寡义吗,我不能,他明明这么多情,多情到能够那么多人施舍爱意。
我感觉自己还有一息尚存,我问:“我愿意一辈子做你的小朋友,你身边能只有我一个小朋友吗?鹿晗。”以往我叫他的名字总会想这个名字只是单单读出来就教人心动,我像亨伯特一样去专门研究过他的名字。可现在我只觉心碎。
他始终没说出他的回答,但我已经得知他的答案。神爱世人,我默念道,神爱世人。
最后他答非所问道:“我们以后不要联系了好不好。”
我最后一次见到鹿晗仍然是在摄影棚。
这时的情景与当初颇为相似,那时的鹿晗被一群人众星捧月地簇拥着整理造型,现在也是。他依然侧过身瞥了我一眼,目光沉沉,这一眼教我看见许多内容,我甚至看见过去的宇宙大爆炸,甚至看见未来的宇宙坍缩。这极为冗长的一眼后他便又将身子侧了回去,没再施舍我任何视线。倘若不是我一直凝视着他,我想我并不会注意到他视线在我身上那短暂的片刻停留。
我还是个懦夫,一看见他我的心脏还是震颤不止,我心想道。
月亮只能仰望,奢望能拥月亮入怀那是痴人说梦。从头到尾都是我痴人说梦。
收工后我急于离开现场,然而途中他的保镖拦住了我的去路,保镖递给我一只礼盒,说这是少爷要我交给你的。我隐隐约约已经猜到他要保镖交给我的到底是什么。
我在车上打开盒子,那只被他婉拒过的手表最终还是回到我手中。我看见那张印花纸的位置有所改变,我将它捏起,发现写着Élu的一面用蓝色水性笔写上了一个sorry。
这时我又想起那夜的晚会,他上台去唱一首《富士山下》,我听他唱这首歌,联想到林夕所谓的“富士山爱情论”。当时我认定他选这首歌一定有不同寻常的深意,实际上我没猜错,他选这首歌一定有深意,但却不是我想的深意。
他想告诉我的其实是“谁能凭爱意要富士山私有”。他在那时就给了我警告,我没有办法凭爱意要他归我私有。怎么样才能要富士山私有化呢,怎么样才能凭一人将整片冰原融化呢。
我从未真正意义上得到他,却已然真正地失去他。
Fin.
1.Élu: 意中人
2.Passe une merveilleuse journée:度过一个愉快的生日
3.冷知识:富士山真的是私有的,属于浅间神社所有,日本每年要向浅间神社缴纳租金